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2﹞6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落实学校工勤人员转岗聘用政策,推荐校内优秀工勤人员转岗聘用,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工勤人员的积极性,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学校在岗在编工勤人员。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处所设工勤人员转岗聘用人选推荐工作,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转岗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 博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成 员:刘大宇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卢 为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王江涤 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谢 玮 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采购科科长
秘 书:闫凤云 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转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和任职能力的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化发生变动的,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秘书负责转岗聘用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申请转聘人员总得分计算等工作。
四、现岗位结构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处现有管理岗位编制8个。目前七级管理岗位实有人数6个,八级管理岗位实有人数1个,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实有人数0个,剩余管理岗位编制1个。
五、拟设转聘岗位情况
(一)岗位数量:1个
(二)岗位等级:九级管理岗位
六、转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经历资历、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已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具体条件以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年工勤人员转聘岗位需求表中内容为准。
七、推荐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察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基层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鉴定后(鉴定内容包括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本人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领导小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工勤人员转聘岗位要求,对申请转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申请转聘人员,在校园网公示3日。
(二)述职面试。申请转聘人员述职,对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及工作思路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应聘陈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满分50分。
(三)能力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对申请转聘人员进行考核提问,着重考察申请转聘人员对拟转聘岗位的认识、原岗位工作业绩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等。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打分,满分50分。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及公示。领导小组依据申请转聘人员述职面试及能力评估结果计算总得分,取得总分最高者作为拟推荐转聘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工勤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若最高分出现并列,则增加一轮笔试,以笔试成绩最高者作为拟推荐转聘人选。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转岗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务会研究决定。
哈尔滨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