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清扫卫生用品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241号)

发布时间:2009-11-12浏览次数:132

为保障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本着“节约资金,合理使用”的原则,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标准

1、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以单间40平方米为基数,每学期配备拖布、笤帚各一把。基数以上的房间配备拖布、笤帚各二把。

2、各院、处的办公室每学期发放香皂一块,毛巾一条。

3、专用教室以50平方米为基数,每学期配备拖布、笤帚各二把。超过基数以上的可增配拖布、笤帚各一把。

4、学生宿舍每学期每室配备拖布、笤帚各一把。一次性每室配水桶、撮子各一个,使用期为四年。

5、负责公共教室、走廊、卫生间、学生宿舍清扫的卫生员,按照核定的清扫面积,每人每学期配拖布十五把,笤帚二十把。

二、申领程序

以院、处、办为单位,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持领用卡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领用单,凭领用单到库房领取物品。

特殊情况需领用其它清扫物品时,经部门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学校领导批准后办理。

三、校园清洁卫生用品由后勤集团或物业公司自行负责。

四、校内独立核算部门或物业公司经营管理部分,不再发放清扫卫生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