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长和主管处长领导下,主持设备科的全面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物资工作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及资产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科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组织全科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教学为主、服务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负责编制设备、家具购置计划,综合平衡经费指标,按照批准的计划配合各使用部门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做好采购工作。
四、组织安排设备和家具的提运、验收、索赔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计算机管理,按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六、负责仪器设备和家具的资产处置等工作;审核仪器设备校内外调配、借用、领用等手续。
七、按照批准的申请报告,负责审核自制设备和改造设备的方案,配合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并做好验收工作。
八、负责全科范围内的“四防”安全及卫生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