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53)文件规定,现启动本学期易制毒化学品申报与采购相关工作,请相关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与流程:使用教师需在10月17日至10月21日期间,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为:“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国有资产管理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模块)→在线办理”。(详见下图)

二、经费使用说明:本科教学实验所需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费用由学校承担;科研实验所需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费用从使用教师的科研经费中列支。
三、用量管理要求:
1.本次申请中,每种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量原则上不超过10瓶。
2.本学期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用量,须严格对应本学期实际需求,不得超额采购。超额采购不仅会给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带来重大安全隐患,还将导致上级禁毒管理部门限制学校下年度采购额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