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市、区公安部门监管要求,结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已完成本学期各学院申报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工作。为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规范领用管理,现将领取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本学期集中领取时间:
第一次:11月28日14:00—16:00
第二次:12月23日14:00—16:00
后续常规集中领取时间: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二14:00—16:00
(注:寒假期间暂停发放,逾期未领需顺延至下学期首个常规领取日)
二、登记及领取地点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楼(南区16号楼)125房间(学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三、领取要求
1.须由两位教师共同到场领取,领取前须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见附件1),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本科教学实验领用和科研实验领用分别需主管副院长签字。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仓库工作人员登记领用。
2.化学品单品试剂按整瓶领取,单次申领数量不得超过该学院当月实际需求量,严禁超额领取。
3.各学院领取后,须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2)建立台账、规范存储、全程管控。
四、注意事项
1.领用单位及相关教师须承诺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严禁用于制造毒品、擅自挪作他用或私自转让、出借。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
3.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五、联系方式
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库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86392705 1394604390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86390860 17745666770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修订)》.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