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2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函》(2026年1月10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暨2025年度安全工作年报填报事宜的通知》要求,我校需于2026年3月20日前登录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数据管理系统完成2025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填报。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报送流程规范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填报工作,认真总结2025年度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全流程情况,客观、全面反映工作成果、现存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填报工作,开展内部初审复核,层层压实填报责任,加强数据审核把关,杜绝错报、漏报、虚报情况,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填报及报送要求
(一)学院年度报告严格按照指定模板(附件1)填报,填报时项目空缺的填“无”,无相关数据的填“0”,不得出现空项。
(二)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13日前完成报告编制与审核,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linwenqing@hrbust.edu.cn,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将纸质文档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西区主楼E1924房间。
联系人:林文卿 尹 淼
电 话:86390249 863902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
附件1:2025年度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x
